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信息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信息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信息安全信息化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信息安全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 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实现对信息资产的有效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保障业务连续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指导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需承担本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信息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六条 信息技术部门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维护、升级更新以及应急响应等。
第三章 系统使用规范
第七条 用户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更改系统配置;
(二)严禁安装未经批准的软件;
(三)不得将个人设备接入内部网络;
(四)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强度符合要求。
第八条 对于重要数据的操作,如删除、修改等,必须经过授权,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四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九条 所有敏感数据均需加密存储,并采取备份措施以防意外丢失。
第十条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安全协议,避免数据被截获或篡改。
第十一条 定期开展数据审计工作,检查是否存在异常访问行为。
第五章 应急响应机制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十四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
第六章 监督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评估,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制度条款,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构建起一个高效、安全的信息环境,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