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湖北省内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商品房销售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凡是在本省范围内进行的商品房买卖交易,均需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明码标价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将价格信息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展示,不得隐瞒或虚假宣传。
(二)公平合理原则:商品房价款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三)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应秉持诚实信用的态度,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明码标价的具体要求
(一)标价内容
1.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楼层等基本信息。
2. 销售价格:明确标注每平方米的价格以及总价款。
3. 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契税、维修基金等可能涉及的费用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二)标示方式
1. 书面形式:应在售楼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并提供纸质版价目表供购房者查阅。
2. 网络平台: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合法途径发布电子版价目表,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3. 实体展示:对于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还需在小区入口处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告牌,长期公示相关信息。
四、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为准。今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希望广大购房者能够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