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物品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物资及服务的采购活动,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以及维修维护等项目。
一、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 合理性原则:采购需求应基于实际工作需要,避免盲目采购或超标准配置。
3. 公平性原则: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4. 透明度原则:整个采购流程需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由校长牵头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处、审计室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年度采购计划、重大采购项目的审批以及对采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同时设立专门的采购办公室作为日常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编制采购预算、实施采购任务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采购程序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详细的申请表单,注明所需物品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等内容。
2. 预算审核:财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需求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纳入年度预算范围。
3. 招标采购:对于金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对于小额零星采购,则可采取询价比价等方式。
4.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正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5. 验收付款:货物到货后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四、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采购活动开展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通过适当渠道反映情况。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今后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规定时,须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正式文件形式公布。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有效提升我校物品采购管理水平,为教育教学事业提供更加坚实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