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工商大学全体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都应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二条 继续教育目标
通过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使教师掌握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 培训形式
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进修深造、在线学习等。鼓励教师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第四条 学分管理
为确保培训效果,将对所有参与继续教育的教师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 每位教师每年需完成规定数量的学分;
- 学分认定标准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并公布;
- 对于未能按时达到学分要求者,将影响其年度考核结果。
第五条 资金支持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项目。申请流程详见附件一《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申请指南》。
第六条 监督机制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监督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检查各学院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进展。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所有。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最新修订版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工商大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各位同仁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团队!
请注意,上述文档仅为示例性质,实际操作时请务必参考当地政策法规以及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