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数据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网络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部门、临床科室、行政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 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医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信息科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承担日常运维管理任务,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技术培训,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重要情况。
第六条 各业务部门需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安全员,协助信息科完成本部门内的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
第三章 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网络边界防护:部署防火墙设备,限制非法访问;启用入侵检测系统(IDS)和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控异常行为。
第八条 数据加密传输:采用SSL/TLS协议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在内部网络中也应采取必要的加密手段防止信息泄露。
第九条 用户权限管理:严格执行最小化授权原则,每位员工仅能访问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资源;定期审核账号权限,删除不再需要的账户。
第十条 备份恢复机制:建立完整的备份方案,定期测试数据恢复流程,确保在发生灾难时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营状态。
第四章 应急响应预案
第十一条 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明确各级别事件的处置步骤和责任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模拟演练活动。
第十二条 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热线,全天候接受用户报告的问题线索,并迅速做出反应。
第十三条 在遇到重大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第五章 监督考核机制
第十四条 将网络安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审计,查找潜在隐患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第十六条 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维护网络安全的工作中来,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不断完善现有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此相冲突之处均以此为准。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制度时,须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所有。
以上就是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框架。通过建立健全这样的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提升医院整体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为医疗服务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