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配备的公务用车,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车、执法用车、接待用车等。凡涉及公务车辆的申请、调度、使用、维护及报废等环节,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车辆管理职责
1. 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统一调配与日常管理,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定期检查车辆状况。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公务出行,确保用车需求与实际工作相符,避免浪费。
3. 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行车安全。
三、使用原则
1. 因公使用:公务用车必须用于公务活动,严禁私用或变相私用。
2. 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用车计划,避免重复、不必要的出行,降低燃油消耗和维修成本。
3. 统一调度:所有用车申请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1. 使用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数及驾驶员信息。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
3. 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并通知申请人及驾驶员。
五、使用规范
1. 驾驶员须提前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反馈情况。
3. 车辆使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如实填写《用车记录表》,并归还钥匙及相关资料。
六、安全与纪律要求
1.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 严禁将车辆交由非指定人员驾驶,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七、车辆维护与保养
1. 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上报,由办公室协调维修事宜。
3. 维修费用需经审批后方可报销,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八、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定,将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推动机关运行更加高效、规范、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