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环境的整洁有序,提升校园整体管理水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包括教职工、学生、外来访客及各类服务车辆。所有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停放均需遵守本制度。
二、停放原则
1. 有序停放:所有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2. 分类管理:根据车辆类型(如私家车、公务车、快递车、施工车等)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各类车辆有专门的停放位置。
3. 文明出行: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低速行驶,禁止鸣笛,保持安静,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三、停车区域划分
1. 教职工车辆:设有专用停车位,按部门或个人编号进行管理,确保专人专位。
2. 学生车辆:设置专门的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区,鼓励学生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
3. 外来车辆:来访车辆需在门卫处登记后,按指引进入指定区域停放,严禁随意进出教学区和生活区。
四、管理职责
1. 保卫处:负责校园车辆停放的日常巡查与监督管理,对违规停放行为进行劝导或处罚。
2. 后勤部门:负责停车场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确保停车区域的安全与整洁。
3. 各学院及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本单位车辆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引导师生遵守相关制度。
五、违规处理
1. 对于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予以警告或记录在案。
2. 多次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进入校园、扣留车辆等措施。
3. 因违规停放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将进一步提升校园交通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全体师生提供更加舒适的学习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