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为加强厂区整体环境管理,营造整洁、安全、有序的工作氛围,提升企业形象与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凡在厂区内从事生产、办公、施工、运输等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管理职责
1. 行政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2.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所属区域干净整洁,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
3. 全体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三、卫生标准与要求
1. 地面清洁:厂区道路、车间地面、楼梯、通道等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无油污,每日至少清扫一次,重点区域视情况增加清扫频次。
2. 墙面与门窗:墙面无灰尘、无蛛网、无污渍;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破损。
3. 垃圾桶管理:垃圾桶应定时清理,垃圾不得溢出,分类投放,严禁混放。
4. 设备与工具:生产设备、工具、车辆等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及时归位,避免随意堆放。
5. 绿化带与公共区域:绿化带内无杂草、无垃圾,公共区域如休息区、卫生间等应保持整洁,定期消毒。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首次违规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 重复违规者,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扣罚绩效;
3. 对于造成严重污染或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五、监督检查
行政部将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可向行政部举报,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2.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通过严格执行本办法,公司将持续改善厂区环境质量,增强员工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