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安全工作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堂安全工作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幼儿园与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共同签订,明确各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义务,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饮食环境。
一、责任主体
1. 幼儿园负责人是食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的日常运行、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储存配送等环节负有全面监管责任。
2.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问题。
3. 食堂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园内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二、工作职责
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制度,确保所购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幼儿园。
2. 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次食品必须按规定留样,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记录。
3. 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确保生熟分开、工具清洁、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4. 定期对食堂环境、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厨房整洁卫生,预防病菌滋生。
5. 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供应商资质、进货台账、检查记录等,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三、监督与考核
1. 幼儿园将定期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 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增强安全意识和服务能力。
四、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遇政策调整或人员变动,应及时更新责任内容并重新签订。
通过本责任书的签订与落实,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幼儿用餐环境,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幼儿园(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