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管理及相关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和监控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实现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环境。
一、职责分工
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检查,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整改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4.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二、隐患排查内容
隐患排查应涵盖以下方面:
- 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
- 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
- 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 安全防护装置的有效性
-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三、隐患分类与等级评定
根据隐患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并进行分级管理:
- 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可整改、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小的隐患。
- 重大隐患:指可能引发较大事故、需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隐患。
四、隐患排查方式
1. 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记录并上报。
2. 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针对特定区域、设备或环节进行集中排查。
3. 综合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全面检查。
4. 外部检查: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的检查,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五、隐患整改与复查
1.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所需资源。
2. 整改完成后,由责任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是否彻底消除。
3. 重大隐患整改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六、隐患治理监督与考核
1. 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隐瞒不报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设立举报奖励机制,提升全员参与度。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