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会经费计提的工资总额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依据是什么】在企业日常财务核算中,工会经费的计提是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关于工会经费计提所依据的“工资总额”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来计算,不同地区、不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本文将结合相关法规和实务操作,对这一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通常以“工资总额”为基础。而“工资总额”的具体定义,在不同文件中有不同的表述:
1.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14〕6号)
明确指出:“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但未明确区分应发与实发。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提到:“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这里提到的是“工资薪金总额”,一般理解为应发工资。
3. 地方性政策
不同省市可能有不同要求,如部分地区要求按实发工资计算,部分地区则以应发工资为准。因此,企业应结合当地税务部门或工会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应发工资 vs 实发工资
项目 | 应发工资 | 实发工资 |
定义 | 员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应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 | 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后的实际到账金额 |
计算方式 | 基本工资 + 奖金 + 津贴 + 补贴等 | 应发工资 - 个人承担部分 |
适用范围 | 工会经费、社保缴费、个税计算等 | 薪资发放依据 |
政策倾向 | 多数政策以应发工资为计提基数 | 部分地方或企业采用实发工资 |
三、实务建议
1. 优先参考政策文件: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为主,一般以“应发工资”作为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
2. 关注地方差异:部分地方政府或行业工会可能有不同的规定,需及时咨询当地工会或税务机关。
3. 内部制度统一:企业应建立清晰的工资核算制度,明确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避免因口径不一致引发税务风险。
4. 保留凭证资料:在计提工会经费时,应保存工资明细表、工资总额计算说明等资料,以备税务检查。
四、总结
综上所述,工会经费的计提工资总额通常以应发工资为准,这是目前国家层面政策的主要导向。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结合地方政策和企业内部制度进行判断。企业在进行工会经费计提时,应注重合规性与一致性,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如遇不确定情况,建议及时向当地工会或税务部门咨询,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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