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规章制度)】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教师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已成为衡量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特制定《小学师德考核细则 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合理的考核机制,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也为学校的管理提供依据,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考核内容
1.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关爱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公平对待每位学生,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为人师表:注重言行举止,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4. 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沟通合作,共同营造和谐、进取的校园氛围。
5. 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主动学习新知识、新理念,适应教育改革的发展需求。
二、考核方式
1. 日常表现:由学校领导、同事及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记录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
2. 学生反馈:通过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反馈意见。
3. 家长评价:邀请家长参与评价,了解教师在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情况。
4. 自我评价:教师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与反思,提交个人述职报告。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警示、培训或调整岗位等处理措施,帮助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通过建立健全的师德考核机制,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充满正能量的教育环境。每一位教师都应以此为准则,不断提升自我,争做学生尊敬、家长信赖、社会认可的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