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发放怎么做分录】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会将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发放,如节日礼品、日常用品等。这种行为在会计处理上需根据相关税法和会计准则进行规范操作,避免税务风险。以下是对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发放的会计分录总结。
一、会计处理原则
1. 增值税方面: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 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应确认收入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会计处理:按成本结转费用,同时确认相应的税费。
二、会计分录示例(假设商品不含税价为10,000元,增值税率为13%)
| 项目 | 借方 | 贷方 |
| 1. 购入商品时 | 原材料/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11,300 |
| 2. 发放职工福利时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11,300 | 原材料/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
> 说明:
- 第一步是购买商品时的正常入账;
- 第二步是将商品发放给职工,由于用于职工福利,需视同销售处理,因此需要确认销项税额;
- 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直接按含税金额入账。
三、注意事项
1. 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发放给职工的商品虽不对外销售,但因涉及增值税,建议保留采购发票,以备税务检查。
2. 是否计入工资薪金:职工福利发放通常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或“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3. 个人所得税:若发放的是实物福利,可能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
四、总结
| 事项 | 处理方式 |
| 购入商品 | 按实际成本和增值税入账 |
| 发放福利 | 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结转成本 |
| 增值税处理 | 不得抵扣进项税,需确认销项税 |
| 所得税处理 | 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收入 |
| 个人所得税 | 可能涉及代扣代缴义务 |
通过以上分录和处理方式,企业可以合规地完成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的账务处理,避免因税务问题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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