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经费合理、安全、透明地用于教学和日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管理与使用。
2. 学校经费使用应坚持“依法依规、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
3. 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安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经费管理职责
1. 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统筹和监督经费使用。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经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账务核算及日常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负责,并配合财务部门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三、预算编制与执行
1. 每年年初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2. 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挪用。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须经校领导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
四、经费使用范围
1. 教学科研支出:包括教材购置、实验器材、教学设备更新等。
2. 日常运行支出:如水电费、办公用品、维修维护、差旅费等。
3. 人员经费: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及相关保险费用。
4. 其他专项支出:如基建项目、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
五、报销与审批流程
1. 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内容真实、完整。
2. 报销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金额较大的支出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财务制度和预算安排。
六、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规定、滥用资金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3.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为师生营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